考时加优®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2631|回复: 0

执业药师证书性质

[复制链接]

202

主题

202

帖子

748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748
发表于 2022-9-1 12:15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颁发单位第十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,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,在全国范围内有效[1]。

证书效用
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,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[1]。

有效期
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。需要延续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,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[1]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小黑屋|考时加优®-您的考试佳友,为您考试加油! ( 鲁ICP备2023024073号 )

GMT+8, 2024-12-22 15:01 , Processed in 0.018694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